2020年1月23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各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最新确诊程序,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规定,甘肃省确认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文化展演、文物展览和聚集性群体文化活动以及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活动的传播途径,根据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春节期间暂缓举办大型文化展演展览及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甘文旅发电[2020]2号)、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文体旅发[2020]9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从今晚起,县、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及国家4A级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景区,按照“非必须、不举办、不开馆、不开放”的原则,关闭旅游景区、文物景点单位,最大限度减少大型公共活动,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暂缓举办大型文艺展演、文物展览和聚集性群体文化活动,切实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具体文艺演出、文物展览、景区景点等活动时间和开放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针对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要认真落实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从即日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暂停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恢复审批时间另行通知。
二、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经营单位要积极协助卫生、检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旅游团队及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宣传、登记、观察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四、旅行社要停止组织前往或途经疫区的旅游活动。已成团并准备前往或途经疫区的旅游活动,要调整或取消旅游行程。
五、县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服务机构要从1月24日起暂行闭馆,停止公共文化免费开放服务活动,妥善处理好观众、读者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原定组织的各种大型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取消或延期,闭馆时长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有关安排确定。
六、各乡镇文化站、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暂停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物展览和聚集性群体文化活动,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宣传、教育和防控等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日报制度,有关情况每日每天下午四点前报当地党委、政府及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值班室,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特此公告
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