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溆浦县思蒙丹霞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思蒙丹霞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HRCCJ[2020]-14 3、采购代理编号:HRCCJ[2020]-14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旅游规划乙级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其他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 月17日17时00分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本业大道148号华侨大厦5楼525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32196663 地址:溆浦县卢峰镇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8074519980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本业大道148号华侨大厦5楼525室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采购网”网站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来源:溆浦县人民政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